5月3日中小学入学开始网上报名

22.04.2016  13:21

  4月25日起各区开通学区查询系统  

  21日,市教育局召开2016年长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部署暨新闻发布会,今年,我市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3日至5月13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6日持户口或本人(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所有具备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

  在不同城区进行多次报名的,以第一次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派送学位。

  5月15日至5月18日,公安部门将通过户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户籍验证。5月19日至5月22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地址派送学位。实行多校划片试点的学校将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学位派送,届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由公证处公证全过程。

  5月23日至5月27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学校依据“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一致)原则,对预录取的学生进行户籍和房证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审核其原籍户口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审核不合格的,由各区教育局依据户籍(或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派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民办中小学招生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0日。民办小学全部实行自主招生;民办初中则采取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今年,民办初中本年度招生计划数30%的学位将面向中心城区进行电脑派位。

  “今年,我们和公安、房地、监察等部门联合发文,加大对篡改户籍年龄,办理假户口、假房证及倒房、挂户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公职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国涛介绍,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入学,我市将进一步强化计划管理,各中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凡是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再进行网上报名。在信息公开方面,4月25日起,各区要开通学区查询系统,各中小学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本校学区进行广泛宣传,学区有调整的,要及时通过区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同时,要求各学校将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入学材料存档备查,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关注本报官方微信平台“掌上长春”(微信号:ccrb1945)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记者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