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城区幼升小和小升初仍将坚持划片入学

22.04.2016  10:10

   中国吉林网讯 长春在“关于做好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中强调,2016年的幼升小和小升初工作,仍将坚持划片入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中小学学区范围,确保辖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意见提出:依照《义务教育法》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第一监护人。即:适龄儿童、少年即父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一致。原则上,应首先依法保障本市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上,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小学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依据招生工作原则,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各城区划定的片区范围免试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城区采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办法,为其提供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记者 郭美佳 李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