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宪法日 江城法检司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05.12.2014  11:08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通过现场观摩、赠送普法书籍、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分别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富权参加了宣传活动。

  在当天的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新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法院整体工作情况。此外,该院还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街道社区群众到院观摩刑事案件庭审、观看法院工作宣传专题片;向来院市民赠送普法书籍,引导他们参观法院服务建设、文化建设展板。

  为充分发挥国家宪法日的教育宣传平台作用,市人民检察院一方面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在押人员的法制观念,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与警示教育促进参与人员树立学法、知法、遵法、守法、宣法、护法的观念。活动中,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北华大学法学院百余名师生代表进入市看守所内参观。高校师生代表与在押人员一同观看了视频教育片,学习宪法知识,共同感悟宪法精神。

  市司法局紧密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江城”这一宣传主题,将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作为本次宣传活动的重点。当天,9个县(市)区司法机关分别开展了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他们通过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宣传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并设立法律咨询台,为过往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江城日报记者/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