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解除大气重污染Ⅲ级预警

06.11.2015  08:13

东亚讯(记者 单立国 孙悠扬) 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11月5日9时,长春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49,环境空气质量为优。经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未来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清除,长春市空气质量保持好转趋势。依据《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大气重污染Ⅲ级预警,各成员单位终止Ⅲ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