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烟花爆竹 春城朗日晴天

15.02.2016  12:07

  2016年是《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二年,也是持续贯彻落实《条例》最为重要的一年。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禁燃”工作再次经受住了考验,除夕当日PM2.5平均指数为64,同比下降79.29%,远低于沈阳等邻近省会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城区四环路以内区域累计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点88处,清理燃放废屑总量0.4吨,较去年同期下降50%;查处违规携带烟花爆竹125起,接处违规燃放警情17起;三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累计向四环路以外9家固定点出货703件、同比减少71.88%;9家固定点零售出货705件、零售数量同比减少82.22%;取缔非法销售点3个;全市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入院诊治病例及火灾事故。

  “禁燃”工作取得成效得益于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市“禁燃”办的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市政府对“禁燃”工作作出专项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治理力度,确保“禁燃”取得实效;主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禁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相关负责同志于大年初一上午召开“禁燃”调度会,对全市“禁燃”进行再部署、再要求;会后,实地督促检查公安卡点和固定销售点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助推“禁燃”工作深入开展。公安部门加强街区巡查、卡点检查,严把烟花爆竹“入城关”和“燃放关”;市容环卫部门利用主要街路的40块LED大屏幕和100块LED屏开展“禁燃”宣传工作;各城区、开发区组织人员发放传单、悬挂条幅、印发“禁燃”倡议书,组织社区干部深入居民家中入户宣传、组织排查,“禁燃”工作深入开展。

  因为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的新要求,“禁燃”成为长春人民的共同心愿,4日,高新区四环路外26家企业带头响应政府号召,支持“禁燃”工作;在四环路外,群众在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后,自觉在集中燃放点燃放。

  虽然全市“禁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安卡点设置不合理、固定销售网点审核把关不严、违法燃放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根据公安、市容环卫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宽城区、经开区违法燃放问题较多。下一步,市“禁燃”办将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控严管,扎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禁燃”收官工作。(记者 于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