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期间 长春市共查处违规携带鞭炮125起

15.02.2016  17:06

记者从长春市政府获悉,今年春节长假期间,长春市共查处违规携带烟花爆竹125起,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一例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入院诊治病例和火灾事故。

 

据悉,2016年是《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二年,在今年春节长假期间,长春市“禁燃”工作再次经受住了考验 ,除夕当天PM2.5平均指数为64,同比下降了79.29%,远低于沈阳等邻近省会城市大气污染指数。

 

另外,城区四环以内区域累计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点88处,清理燃放废屑总量0.4吨,较去年同期下降50%;查处违规携带烟花爆竹125起,接 处违规燃放警情17起,其中告诫12起、查实处罚4起;三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累计向四环路以外9家固定点出货703件、同比减少71.88%;9家固定点零售出货705件、零售数量同比减少82.22%;取缔非法销售点3个;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一例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入院诊治病例和火灾事故。

 

统计数据显示,宽城区、经开区违法燃放问题较多。

 

下一步,全市环卫部门还将继续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至正月十五期间的禁燃工作,认真做好统计和日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