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享抢救性治疗全额补贴

21.04.2015  11:07

  20日下午,在有关《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发布会上,相关人员从对残疾人康复救助、接受教育、促进就业等方面,全面解读了规定的相关内容。

   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

  享抢救性治疗全额补贴

  规定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并为残疾人康复提供下列救助和服务: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范围,并依托各类专业机构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对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的机构给予补贴;对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假肢安装或者更换给予补贴;对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6周岁以上家庭贫困残疾儿童的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费用给予适当补贴;享受公共财政支持的康复机构,对接受康复训练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的残疾人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免收康复训练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服务。

   农村低保残疾人

  参加新农合政府来买单

  规定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给予补贴。

  低保残疾人、农村“五保”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全额承担。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承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重度残疾儿童或少年

  采取送教上门

  在新闻发布会上,与会记者普遍觉得法规非常有人情味。里面提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逐步实现残疾人学前和高中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残疾人教育机构。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给予资助。

  教育主管部门对具有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应当采取送教上门、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等多种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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