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村民自家地里竖起信号塔 引出问题一大堆

06.02.2015  12:25

地里面立起的信号塔。 新文化网 苏杭 摄

德惠市惠发街道龙凤村11社村民罗景全最近被一座信号塔搞得一头雾水。自己种了20多年的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4年12月份立起了一个高 达30米的信号塔。这个塔是谁让立的,是谁建的,罗景全开始了长达1个月的走访。在信号塔还未拆除的时候,他又在该村村主任那里得知,信号塔所在的位置是 原林地,根据退耕还林的政策,这块地已经不是他的耕地了,已经在2014年8月份由村里租给了11社的社长。这让他更加不解:一个问题还未解决,连多年耕 种的土地都不是自己的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竖起一座信号塔 引出问题一串

2014年12月22日,在德惠市医院看病的罗景全接到一位村民的电话,村民告诉他,在他的地里立起了一座信号塔,让他赶紧回来看看。罗景全接到电 话后马上赶回了村里。信号塔位于村路的东侧,“能有30米高,一眼都望不到顶。我一下就傻眼了。”罗景全说,地距离家里比较远,步行需要20分钟,农闲的 时候他根本就不去地里。没想到是突然冒出了信号塔,而且信号塔沿线能挖出20、30米,深一米左右用于放置电缆的沟。“这是谁干的,一定要讨个说法。”郭 景全决定到惠发街道办事处反映问题。

罗景全的遭遇也在11社引起了连锁反映,大家都前往耕地上看看自己的地是否受到损失。这一看问题大了,11社有100多户,有34户的地里拱起了填 埋电缆的土层。土层沿着信号塔呈环形走势,长度在300多米。“立信号塔不说,还私自挖我们的土地埋设电缆。”于是这34户居民派出代表一起到政府管理部 门反映耕地被私挖的问题。

信号塔未拆 地还没了

就在罗景全和村民反映问题时,龙凤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立彬拿出一份造林合同给了罗景全。“合同上写明立信号塔的地方是村集体林地,不是我家的耕 地。”罗景全一看合同傻了眼,合同上写到:座落在高架桥(京哈高速)东侧,长度300米,宽度4米的0.12公顷的土地属于承包造林的地块,这块地已经被 龙凤村承包给了11社主任王树仁,签订日期为2014年8月27日。“这块地我都种了20多年了,怎么就成林地了,而且签订合同的时候我正在种地,根本就 不知道被承包出去的事。”罗景全当场表示不能接受这份合同。

龙凤村村民王树军是11社的前社长,他对罗景全的地情况比较了解。王树军告诉新文化报记者,村主任周立彬出具的造林合同上表明的地块以前的确是林 地,但遮挡了罗景全一部分庄稼。按照规定,林遮地是需要给村民补偿的。但当时社里没有钱,一直没有补偿。在1996年的时候,由于一系列原因,原有的林地 已经没有树了,于是就将地让罗景全耕种,作为补偿。

81岁的张勇财曾经早些年当过龙凤村的村干部,他对此说,即使罗景全的地是林地,但按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土 地承包经营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没经过征询任何村民同意就把这块地承包出去了。这肯定是不合适的。”张勇财说,而且承包的时候也应该 由罗景全优先承包,因为人家种了20多年了,对这块地是有贡献的。

“种了20多年的地一直都平安无事,偏偏在我们反映信号塔的问题时,村主任拿出了林地承包合同。”罗景全怀疑这里面是否有牵连。

记者核实:

村主任周立彬:2年前召开过村民大会

5日,新文化报记者来到罗景全的耕地,在其耕地的西侧的土道边2米左右的位置上,一座信号塔耸立在此。信号塔高在30米左右,在信号塔的沿线及电缆 走线的位置上,有一道道拱起的土层穿过村民的耕地,村民说,土层底下就是信号塔的电缆,有的电缆还未淹没,裸露在外边。那么信号塔到底是谁让立的,是谁立 的,所在土地如何从耕地变成了林地。对于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龙凤村村支书、村长周立彬。

新文化:罗景全所说的信号塔是谁让施工建立的?

周立彬:信号塔所在的土地是林地,已经于去年承包给了11社主任王树仁,是王树仁让一家通讯公司设立的,每年租金1000元左右。

新文化:信号塔设立经过村组织同意了吗?

周立彬:林地是王树仁承包的,根据承包的规定,王树仁是有权出租,不需要村里同意。

新文化:罗景全说在此已经耕种了20年,为什么其耕地变成了林地呢?

周立彬:目前,国家正在进行退耕还林,占用林地进行耕种的土地要退回来。我也咨询过当地林业部门,他们说这块地是林地,必须要退耕还林。所以说,虽然罗景全耕种了20多年,但必须要把土地退回,由村里再承包出去,用于造林。

新文化:承包给王树仁之前经没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周立彬:由于退耕还林的土地前期整理费用比较大,在2年前村里曾经召开的村民大会上都没有人愿意承包,而且咨询过村民的意见,哪个村民承包都可以。所以这次就承包给了王树仁。

新文化:承包给王树仁之前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吗?

周立彬:龙凤村退耕还林的地方比较多,所以在2年前召开的那次会议就把所有退耕还林的事都一次性通过了。不能承包一块就召开一次会议。

新文化:既然土地是用于退耕还林,为什么要在林地上建立信号塔呢?

周立彬:2014年11月份的时候王树仁找过我,说要出租林地建信号塔,我了解到一座信号塔的占地很小,不影响林地种林,而且信号塔是也能给村民通讯带来方便,所以我就没说什么。

新文化: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是否挖开了村民的耕地?

周立彬:这个是有,我也去阻拦过,但施工单位是早晚干,监督比较困难。

对于周立彬所说在2年前召开过村民会议讨论过林地承包权的问题,龙凤村20多位村民都表示根本没有这回事。“我在这村住了一辈子了,而且还当过村干部,根本就没听说也没参加过有关林地承包的村民会议。” 81岁的张勇财说。

新文化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王树仁,他表示没在村里无法接受记者采访。

林业部门:耕地确实属于原林地 承包权由村集体决定

德惠市林业局惠发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表示,罗景全所说的设立信号塔的位置,确属原林地。根据退耕还林的规定,这块地必须要退耕。“退耕不仅仅只在龙凤村进行,惠发林业工作站今年要在辖区退耕54公顷。”该工作人员说。

至于林地承包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龙凤村的林地属于集体土地,承包问题有村里自行决定,但在林地建立信号塔要经过管理部门批准。

惠发街道办事处:信号塔没有任何手续 属于违规修建

德惠经济开发区惠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闫树峰在接收新文化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接到龙凤村村民反映村里建立信号塔的问题后,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走访 和向有关部门了解到,该信号塔为私自修建,在辖区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开发区已经联系农电部门,目前对信号塔实行断电。闫树峰说,设立信号塔需要城建、土地 等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没有批准手续就属于违建。“除私自设立信号塔外,该塔的建设者在建设过程中有私挖村民耕地的行为,但街道一直没有联系到该塔的建设单 位。”闫树峰表示,拆除违章建筑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所以目前还无法对该塔进行拆除。

信号塔建设单位:信号塔建设是双方自愿协商 不合规就拆除

5日,新文化报记者设法找到了该信号塔的建设单位,该单位一名工作人员说,信号塔是经过与王树仁协商的,而且有出租合同。 “我们与林地承包者自愿协商出租土地建设信号塔,没有什么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罗景全根本就不是土地的承包者,无权就此提出疑问。当新文化报记者提出 政府管理部门表示该塔无建设手续的问题时,工作人员说:“不合格我们就拆除呗。”至于什么时候拆除,是否在建设中有私挖村民耕地的问题,该工作人员没有解 答。

新文化网(苏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