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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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 Ccnews.Gov.Cn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 松花江网
立在地里的信号塔并没有审批手续 新文化记者 苏杭 摄           罗景全,德惠市惠发街道龙凤村11社村民。最近他种了20年的地里,莫名立起了一座高达30米的信号塔。这座塔是谁让立的,是谁建的?为此,罗景全开始了走访。但在这个问题还未解决时,他又得知,连多年耕种的土地都不是自己的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事人反映: 地里莫名竖起一座信号塔   去年12月22日,罗景全在德惠市医院看病,一村民打来电话称,在他的地里立起了一座信号塔。罗景全马上赶回村里。 有34户村民的地被动了   信号塔位于村路的东侧,“能有30米高。我一下就傻眼了。”罗景全说,那块地离家比较远,步行需20分钟,农闲时他根本就不去。没想到,突然冒出了信号塔,而且信号塔沿线挖出长二三十米,深一米左右的电缆沟。罗景全决定到惠发街道办事处反映问题。   罗景全的遭遇在11社引起了连锁反应,大家都去查看自家的耕地。11社有100多户,有34户的地里拱起了填埋电缆的土层。土层沿着信号塔呈环形走势,长300多米。“立信号塔不说,还私自挖我们的土地埋设电缆。”于是,这34户居民派出代表一起到政府管理部门反映问题。 承包权还被转给别人了   就在罗景全和村民反映问题时,龙凤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立彬拿出一份造林合同给了罗景全。“合同上写明立信号塔的地方是村集体林地,不是我家的耕地。”罗景全说,合同上写着:坐落在高架桥(京哈高速)东侧,长度300米,宽度4米的0.12公顷的土地属于承包造林的地块,这块地已经被龙凤村承包给了王树仁,签订日期为2014年8月27日。“这块地我都种了20年了,怎么就成林地了,而且签订合同的时候我正在种地,根本就不知道被承包出去的事。”罗景全当场表示,不能接受这份合同。   龙凤村村民王树军是11社的前社长,他说,周立彬出具的造林合同上表明的地块以前的确是林地,但遮挡了罗景全一部分庄稼。按规定,林遮地是需要给村民补偿的。但当时社里没有钱,1996年,原有的林地已经没有树了,于是就将地让罗景全耕种,作为补偿。 村支书解释: 2年前召开过村民大会   近日,新文化记者来到罗景全的耕地,在其耕地的西侧的土道边2米左右的位置上,一座信号塔耸立在此。信号塔高30米左右,在信号塔的沿线及电缆走线的位置上,有一道道拱起的土层穿过村民的耕地。村民说,土层底下就是信号塔的电缆,有的电缆还未掩埋,裸露在外边。随后记者采访了龙凤村村支书、村主任周立彬。   新文化:信号塔是谁让施工建立的?   周立彬:信号塔所在的土地是林地,已经于去年承包给了王树仁,是王树仁让一家通讯公司设立的,每年租金1000元左右。   新文化:信号塔设立经过村组织同意了吗?   周立彬:林地是王树仁承包的,根据承包的规定,王树仁是有权出租,不需要村里同意。   新文化:罗景全说在此已经耕种了20年,为什么其耕地变成了林地呢?   周立彬:目前,国家正在进行退耕还林,占用林地进行耕种的土地要退回来。我也咨询过当地林业部门,他们说这块地是林地,必须要退耕还林。   新文化:承包给王树仁之前经没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周立彬:由于退耕还林的土地前期整理费用比较大,在2年前村里曾经召开的村民大会上都没有人愿意承包。所以这次就承包给了王树仁。   新文化:既然土地用于退耕还林,为什么要建立信号塔呢?   周立彬:2014年11月份,王树仁找过我,说要出租林地建信号塔,我了解到一座信号塔的占地很小,不影响林地种林,而且信号塔也能给村民通讯带来方便,所以我就没说什么。 村民声音: 没听说也没参加过村民会议   对于周立彬所说在2年前召开过村民会议讨论过林地承包权的问题,龙凤村20多位村民都表示根本没有这回事。   “我在这村住了一辈子了,而且还当过村干部,根本就没听说、也没参加过有关林地承包的村民会议。”81岁的张永财曾是龙凤村的村干部,他说,即使罗景全的地是林地,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没经过征询任何村民同意就把这块地承包出去了。这肯定是不合适的。”张永财说,而且承包的时候也应该由罗景全优先承包,因为人家种了20年了,对这块地是有贡献的。 ■各方说法 林业部门—— 耕地确实属于原林地承包权由村集体决定   德惠市林业局惠发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表示,罗景全所说的设立信号塔的位置,确属原林地。根据退耕还林的规定,这块地必须要退耕。“退耕不仅仅只在龙凤村进行,惠发林业工作站今年要在辖区退耕54公顷。”该工作人员说。   至于林地承包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龙凤村的林地属于集体土地,承包问题由村里自行决定,但在林地建立信号塔要经过管理部门批准。 街道办事处—— 信号塔没有任何手续属于违规修建   德惠经济开发区惠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闫树峰说,村民反映问题后,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走访和向有关部门了解到,该信号塔为私自修建,在辖区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开发区已经联系农电部门,目前对信号塔实行断电。   闫树峰说,设立信号塔需要城建、土地等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没有批准手续就属于违建。“除私自设立信号塔外,该塔的建设者在建设过程中有私挖村民耕地的行为,但街道一直没有联系到该塔的建设单位。”闫树峰表示,拆除违章建筑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所以目前还无法对该塔进行拆除。 建设单位—— 信号塔建设是双方自愿协商不合规就拆除   该信号塔建设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建信号塔是经过与王树仁协商的,而且有出租合同。“我们与林地承包者自愿协商出租土地建设信号塔,没有什么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罗景全不是土地的承包者,无权就此提出疑问。   当被问及该塔无建设手续时,工作人员说:“不合格我们就拆除呗。”至于什么时候拆除,是否在建设中有私挖村民耕地的问题,该工作人员没有解答。   近日,记者获悉,目前该信号塔仍未拆除,但对于林地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新文化记者 苏杭 - News.365Jilin.Com

德惠村民种了20年的地里 莫名立起30米高信号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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