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开始长春已有十多辆“黄标车”因闯限行区域被查

06.01.2015  14:15

   吉和网1月5日报道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通告》,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每日6时至20时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5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经过三天的“适应期”后,交警部门已经在全市20个检查点对违规车辆进行严查,并联合环保部门在限行区域内开展流动查处。

  5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流动执法小分队与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来到飞跃路与东风南街交会处。

  13时35分,一辆“黄标”面包车准备沿飞跃路由西向东快速进入飞跃路隧道,执勤交警随即将期拦截。“‘黄标车’限行规定知道吗?”民警一边检查驾驶员的证件一边询问驾驶员。

  “知道,但老板让我出车,我也没有办法。但没想到刚一开车出来就被查了。”驾驶员韩师傅说,之前他跟老板反映过车辆即将限行的问题,但老板说公司已经准备购买新的车辆送货,让他再坚持坚持一段时间。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袁冰介绍,《“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通告》实施以后,路面民警在执勤时就加大了对“黄标车”的检查力度,在限行区域扩大之后,四环路的各个进城入口都已经安装了醒目的限行标志,在新规定实施的前三天,路面民警对违规车辆进行口头教育和警告。

  “从4日开始,执勤民警、路面检查点和流动检查小组开始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查处。目前已经有十余辆‘黄标车’被处罚。”袁冰说,对于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驾驶员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据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王涵介绍,长春市的“黄标车”名录已经录入交警部门的管理系统,民警只需要在移动执法终端输入车牌号,就可以显示出该车是否属于“黄标车”。如果发现有车主伪造、变造、使用他人环保贴的行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还将根据相关法规对违规车主处以500元的罚款。

  (苏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