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以内限行“黄标车” 市民发现可电话举报

06.01.2015  14:15

本报记者 李贺

根据《“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通告》,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每日6时至20时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5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过3天的适应期,交警部门已经在全市20个检查点对违规车辆进行严查,并联合环保部门在限行区域内开展流动查处。

当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流动执法小分队与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来到飞跃路与东风南街交会处。13时35分,一辆“黄标”面包车准备沿飞跃路由西向东快速进入飞跃路隧道,执勤交警将其拦截。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三中队袁冰中队长介绍,《“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通告》实施以后,路面民警在执勤时就加大了对“黄标车”的检查力度,在限行区域扩大之后,四环路的各个进城入口都已经安装了醒目的禁行标志,在新规定实施的前3天,路面民警对违规车辆进行口头教育和警告。

从4日开始,执勤民警、路面检查点和流动检查小组开始对违规的黄标车进行查处。目前已经有十余辆违章‘黄标车’被处罚。对于违反禁行标志的车辆,他们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袁冰说。

据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王涵介绍,我市的“黄标车”名录已经录入交警部门的管理系统,民警只需在移动执法终端输入车牌号就可以显示出其是否属于“黄标车”。如果发现有车主伪造、变造、使用他人环保贴的行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还将根据相关法规对违规车主处以500元罚款。

目前,长春交警已经在48个路口、9座立交桥设立了78处禁止驶入标志。此外,20个治理“黄标车”执勤执法卡点和流动检查小组也会对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视线内的“冒黑烟”车辆进行常态化管理。如果市民在四环路内发现“黄标车”,可以拨打0431—8765432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