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民政扶贫实施细则

28.11.2016  09:03

   低保扶贫“兜底” 困难群众“有底  

  日前,市民政局联合市扶贫办共同出台了《长春市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长春市脱贫攻坚农村贫困老人养老服务项目实施细则》,我市将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提标后,主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3000元提高到4320元,增幅达44%,为历史之最。同时,在全市实施农村福利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农村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满足农村贫困老人养老服务需求。

    主城区农村低保标准增幅史上最高

  政策: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在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长春市“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提标进度表》中确定的2017年至2018年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同时,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要求。逐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给予及时有效救助。

  解读: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最核心内容是低保与扶贫标准的衔接。其中提出,到2017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到2020年年底前,保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纳入低保保障,即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提标后,那些通过采取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措施仍无法实现脱贫,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都将被纳入农村低保,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升级改造农村社会福利中心

  政策:升级改造范围包括全市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申报方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因为床位不足,无法承接贫困老人(主要是指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入住需求;因年久失修、条件较差、功能单一等原因,不能满足困难老人入住需求;为满足脱贫攻坚农村养老服务需求,需要整合资源重新规划布局而改建扩建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匹配。鼓励各地以项目打包形式采用PPP模式建设农村养老院,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解读:升级部分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既可以满足脱贫攻坚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也可以整合资源,加强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和承载能力,更好地为农村老人服务。

   购买“村邻”养老服务,贫困老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政策:服务对象(全市146个贫困村中建档立卡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可与有服务能力的邻里家庭自愿建立邻里结对互助关系,为困难老人提供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服务重点是家务料理、生活照料、上门送餐、康复保健、紧急救援等服务,以及区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服务。定期开展“一访四查”活动,在老年人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帮扶。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补贴(主要用于购买邻里家庭的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市)区按1∶1比例匹配。

  解读:对于可享受邻里互助项目的贫困老人,由被照护对象选择有服务能力的邻里家庭成员作为服务工作人员,双方自愿建立邻里结对互助关系。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劳动力,为困难老人提供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也增加了他们的收入。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一个新探索。(记者 李秀薇)

(责任编辑: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