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长春市建成最具安全感城市

23.04.2015  11:39

22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决定》,这是长春市贯彻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使长春市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走上了更加法制化的轨道,对于加强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对此,副市长李祥表示,市政府将坚决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李祥说,下一步工作中,我市要在充分履行政府主体责任上抓落实,建立健全组织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在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上抓落实,不断完善夜治安巡逻防护网、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防控网、交警街路防控网“三张防控网”,创新巡防工作机制;要在突出科技信息化手段作用上抓落实,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断强化视频监控在治安防控中的作用;要在全面提升治安防控社会化水平上抓落实,强化群防群治,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控工作。

总之,我们要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把长春市建成最具安全感城市。”李祥说。(长春晚报记者 张席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