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征兵工作启动

24.06.2015  10:47

  23日,记者从市2015年征兵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今年我市征兵工作正式启动,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据悉,2015年征兵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今年,征兵年龄和条件无变化,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的男性青年,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此外,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针对近年来不少青少年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情况,新的征兵体检标准和办法特别要求,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即日起,应征青年可在网上进行登记报名,之后到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或高校所在地武装部进行登记。详情请通过长春征兵工作网(http://cczbb.changchun.gov.cn)了解。    (记者祝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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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兵服役期间和退役后享受四个方面的优待

  1、政治上有优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我省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军人享有多项优先权利,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军人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人游览景点和乘坐交通工具有优待;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保留;困难义务兵家庭优先享受低保待遇。

  2、经济上有收益:我市2015年入伍普通义务兵,(县、市、区入伍人员,应根据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优待金数额)服役两年,至少可得到约93600元经济收益,专科毕业大学生义务兵最高可得到约117600元经济收益,本科毕业大学生义务兵最高可得约125600元经济收益;除以上收益外还有10000元的养老保险(存入个人保险账户)。

  3、发展上有助力:大学生士兵享受优先选取士官、报考军校、保送入学、直接提干优惠政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学历升级享受优惠政策,大学新生士兵保留入学资格,在校大学生士兵保留学籍。

  4、创业上有扶持: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实行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尤其是高学历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创办小型微利企业。主要享受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优先入驻青年创业园、免费教育培训等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