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征兵工作8月1日开始 烈士子女优先批准

24.06.2015  08:14

吉林省2015年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6月23日召开,省军区参谋长苗雨丰,省政府副秘书长苏衡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宣传、公安、卫生、财政、民政、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地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征兵工作的领导,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领导,军地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我省去年征兵工作情况,部署了今年征兵任务,明确了今年征兵安排和政策规定。

 

(一)征集时间划分。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年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具体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

 

(二)征集年龄和条件。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参谋部、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应征报名的基本身体条件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视力标准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 、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征集大学生,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符合应征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 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 ),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女青年不进行兵役登记,可直接应征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5日。男兵征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女兵征集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优待政策。适龄青年入伍享受诸多优待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 )“吉林板块”查询,也可咨询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