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举行 代表均同意降价

31.10.2015  10:34

  10月30日9时,长春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在吉林省松苑宾馆召开。此次听证会提出的调价意见是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拟由29元/平方米下调到27元/平方米,每平方米降价2元,降价幅度6.9%。与会代表均表示同意降价,并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听证人名单

  此次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共计27人。

  消费者 12人

  杨忠、姜晖、薛可兴、宋成民、李延明、任嘉、李燚、张亚军、王慧慧、周梦辉、刘忠、冯堤。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 6人

  许凌宇、台丽伟、徐本瀚、张晓颖、翁连海、吴恺夫。

  政府部门 3人

  鲁晶、郭长志、孙立君

  经营者 6人

  杨忠实、陈瑞、拱文一、徐彤、凌全久、王守义。

  旁听者 5人

  王聚兴、许炳杰、姚洪林、张广杰、白淑兰。

  听证人员 3人

  刘铭、邵树权、刘洪明。

  调价原则: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下降和其他成本变化

  据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邵树权介绍,调价原则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下降和其他成本变化,按照“全面考虑各项成本要素”的要求,既重点考虑煤炭价格下降因素,又综合考虑其他成本变化情况,确保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成本变动情况以及供热企业经营状况,切实维护供热价格调整的针对性、全面性。

  在统筹兼顾减轻群众负担和保证供热安全的同时,按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合法权益”的要求,既考虑减轻群众用热负担,又考虑保证供热企业正常运营与城市供热安全稳定,妥善处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供热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

  对于企业,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技术改造,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约束成本,解决服务质量低,群众反映大、煤炭消耗高的小供热企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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