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税出台“40条” 优化税收软环境

12.04.2017  07:33

  实施“首违不罚”、简化小微企业减免税手续、税务稽查“三年一次”…… 

   长春国税出台“40条” 优化税收软环境

  1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税收软环境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市国税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40条举措》,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发挥纳税信用激励作用、强化监督绩效考评等五方面不断改善和发展税收软环境。

  会上,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出台“40条”旨在进一步创新税收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助推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

  为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诚信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40条”针对过去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统一的情况,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现国、地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实施“首违不罚”,当事人对税收法规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针对税务检查重复的情况,实行入户许可制度,除了举报案件或有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稽查部门对同一纳税人原则上三年之内只进行一次稽查。

  “40条”进一步简化了小微企业减免税手续,对月销售额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系统直接免税;小微企业季度预缴时可自主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确保所有小微企业受惠面100%;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取消所得税优惠事项审批;缩短出口退税办结时限,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退税企业,分别缩短到5、10、15、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手续。

  “40条”还明确了市国税局进一步打造高效服务环境的路径,其中,随着“吉税通”手机APP正式上线,全系统实现了实体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流动办税和掌上办税“五位一体”多元办税服务新格局,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为给发票代开再减负,“40条”中规定,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需要往返税务机关代开,有效节省了纳税人办税时间。(记者 李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