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商对鞋类商品进行质量抽检 21%商品不合格

26.12.2016  17:35

  25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获悉,为加强流通领域鞋类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吉林省工商局授权,长春市工商局2016年第三季度在市区部分商场对鞋类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不合格率为21%。

  据悉,本次抽检依据①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②GB 28011-2011《鞋类钢勾心》③QB/T 1002-2005《皮鞋》④QB/T2955-2008《休闲鞋》⑤QB/T 2880-2007《儿童皮鞋》等,委托检验机构对游离甲醛(皮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皮革)、标志、感官质量、成鞋耐折性能、勾心抗弯刚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帮底剥离强度(鞋帮拉出强度)、外底与外中底黏合强度、外底耐磨性能等指标进行了检测,共抽取样品130个批次,其中103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79%,27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1%,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标志标注;2。勾心长度下限值;3。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4。勾心纵向刚度; 5。成鞋耐折性能;6。外底耐磨性能。(不合格名单详见长春市工商局网站)。

  长春市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抽检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分局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鞋类商品时,首先要选商场、看品牌,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产品;其次要尽量选择标识齐全的商品,避免“三无产品”;再者要在选购时慎重挑选,一查外观、二看做工、三闻味道;最后要谨慎选择材质,学会辨别优劣皮革。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