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长春市CPI同比上涨1.1% 涨幅较上月回落
12.04.2016 10:13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中国吉林网讯 国家统计局3月CPI刚刚公布,长春市数据也新鲜出炉。11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3月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1%,涨幅比上月回落0.2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7%,累计同比上涨1.2%。
具体来看,3月份CPI变动呈现以下特点,从环比看,八大类商品环比价格“二升四降二平”。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环比上涨1.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上涨0.3%,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9%,居住价格环比下降0.3%,交通和通信价格环比下降1.7%,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环比下降1.7%,衣着、医疗保健价格环比持平。
此外,从同比看,八大类商品同比价格“四升三降一平”。其中,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4.9%,衣着价格同比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4%,医疗保健价格同比上涨2.9%,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2.4%,居住价格同比下降0.9%,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同比下降1.4%,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同比持平。
与此同时,从构成看,新涨价因素成为CPI上涨的主因。3月份,在CPI同比1.1%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带动CPI上涨0.9个百分点,占总指数涨幅的81.8%;而翘尾因素仅拉动CPI上涨0.2个百分点,占总指数涨幅的18.2%。(记者 栾喜良)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12.04.201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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