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思想中的主导地位

09.09.2016  05:06

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旗帜鲜明地指出:党员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如何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课题。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本质上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科学的无神论。它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始终坚持用历史说明宗教,而不是用宗教说明历史,阐明了宗教产生的社会基础,同时与将宗教泛文化化的文化主义划清了界限。二是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把宣传无神论作为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三是贯彻始终的科学精神,继承和发展人类在无神论思想方面的优秀成果,特别是结合科学进步不断作出的新贡献,促使无神论不断丰富、充实,更有说服力。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理论、实践和科学三个方面的特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一致的。

我国哲学史家、宗教学家任继愈曾指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本质上是一种科学无神论。它是在批判地总结和继承历史上的无神论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果我们不研究中外无神论的理论和历史,就不能深入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和科学无神论的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世界观上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本质上也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只有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基础地位和指导作用,才能融会贯通,深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丰富内容和前进方向。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贯穿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对宗教基本问题的阐述,贯穿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原则立场。例如,在宗教的本质问题上,重申宗教观念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幻像的反映。在宗教的社会作用问题上,强调要辩证看待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指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其两重性,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在社会与宗教的关系上,提出宗教是我国社会的一部分,社会要理性看待宗教,宗教必须顺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宗教界积极探索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途径,改革和调整与社会进步不适应的地方,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在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上,提出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坚持政教分离原则;中国共产党主张无神论,共产党人和信教群众世界观的不同,不妨碍政治上团结合作;要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察、分析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按照宗教自身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做好宗教工作,等等。

从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始终坚持党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成功经验。在意识形态领域,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主流话语和主导地位。这是党在思想领域、意识形态领域坚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既不能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来作为全社会的精神支柱,也不能用宗教来作为全社会的精神支柱。如果让有神论在我国社会蔓延开来,会对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执政基础等产生不良影响。

3.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主要是关于宗教领域、宗教工作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覆盖面更大,不仅涉及宗教领域,而且覆盖全社会,涉及许多不同领域不同方面。我国立法、行政、司法,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都要坚持这个大原则。

无神论宣传教育要区分对象。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对共产党员的要求,是对先进分子的要求。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向全社会,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前者关系到执政的权力和资源如何使用;后者关系到中国人精神世界的未来面貌。同时,党历来明确不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无神论宣传,也不在宗教场所进行无神论宣传,不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同时,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更不得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保障信教自由,不但不能削弱反而应当加强普及科学教育的努力,加强反对迷信的宣传。

要严格划清宗教与利用宗教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非法活动之间的界限。无神论宣传教育绝不是制造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对立,绝不是要信教群众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而是要使更多的人学会正确看待宗教现象,理性选择自己的世界观,也使信教群众更好摆正宗教信仰、宗教活动与国家法律、政府管理、国民教育、社会共同利益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与我们共同维护其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共同反对境内外一些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分裂活动和宗教领域存在的种种乱象。

宗教工作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国家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二是党要坚持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这两个基本原则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毛泽东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07页)政治行动上结成统一战线,是执行宗教政策;思想信仰上不赞同唯心论、有神论,是坚持无神论。二者结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在当代中国,无神论者和宗教信徒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根本利益的一致,这是两者在政治行动上能够结成统一战线的现实基础。与此相比,他们在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只有既在世界观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又在政治行动上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才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明确立场、清醒认识和正确态度,才是全面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二、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

1.不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而且要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共产党员当然要坚持无神论,不坚持无神论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了,也就不是彻底的唯物论者了。我们不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而且要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和引导人们划清唯物论和唯心论、无神论和有神论、科学和迷信,文明和愚昧的界限,逐渐消除宗教产生和传播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中占据主导地位,是对全局来说的,而不是只对宗教界来说的。对宗教界,我们实行的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在全社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则要旗帜鲜明地使无神论成为主流、主导。

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就不能把中央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要求停留在会议上、锁在抽屉里。不能把对宗教界和对宗教人士的政策和要求误解为是对全社会的政策和要求。不能因为不能向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宣传无神论,不能在宗教场所宣传无神论,而放弃了在面向社会的大众传媒和宣传教育中开展有理有力有效的无神论宣传教育。

2.不能以一般的马克思主义教育代替无神论教育。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和前提,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有的同志认为,我们天天在讲马克思主义,没有必要再讲无神论。这是一种误解。列宁在《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中指出,一般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不能代替专门的无神论宣传教育。他说:“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以为,被整个现代社会置于愚昧无知和囿于偏见这种境地的亿万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只有通过纯粹马克思主义的教育这条直路,才能摆脱愚昧状态,那就是最大的而且是最坏的错误。应该向他们提供各种无神论的宣传材料,告诉他们实际生活各个方面的事实”。(《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5页)在当代中国,一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教育,也不能代替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我们也应该为人们提供各种无神论的宣传材料,特别要善于运用身边发生的事例,告诉人们实际生活各个方面的事实和道理,而不是把无神论宣传教育仅仅停留在干巴巴的理论、原则和概念的说教上。

3.坚持不懈、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要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文化观、唯物论和无神论等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无神论宣传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相结合,引导、形成健康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无神论在本质上与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的精神内涵是一致的,无神论宣传教育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应与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相结合,从而使无神论宣传教育有知识、有文化,生动活泼,使人们喜闻乐见,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把无神论与普及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联系起来、结合起来,就能打开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眼界、新局面。

1959年10月13日,毛泽东在与任继愈的谈话中提出,研究宗教要“外行”才能把宗教作为对象来研究。(《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09页)因为有信仰的人,如果研究他所信仰的宗教,有时不免有局限性。这里所说的“外行”,指的是不信教的人。相信和坚持无神论,才能以科学理性的态度认识和对待宗教。任继愈认为,宗教继续存在这个事实,可以找到科学的说明,但决不能由此证明它有科学性。宗教本身不是科学,但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宗教,这种研究就是科学。马克思主义者也要有人研究宗教知识、宗教文化,但是这种研究,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宗教现象、宗教历史、宗教制度、宗教体系的研究。

当前,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宗教研究中,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对宗教“去神秘化”,要揭示宗教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和原因,揭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规律和途径。二是要对宗教“去极端化”,揭示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和危害,揭示宗教极端主义不仅危害社会,而且也危害宗教自身的利益、形象和前途。要科学地研究宗教,但不能在宗教研究中渲染神秘主义,不能在社会科学研究和国民教育中鼓吹信教、传教,不能用公共资源和行政力量发展宗教。

无神论解决的是人们世界观上的问题,只要人们还有不能认识的问题,就可能产生超自然的幻想,即使原有的问题解决了,还会有新的问题层出不穷,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普及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引导、形成健康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无神论宣传教育要坚持不懈,一要坚持,一以贯之;二要不懈怠,不停步,坚持韧性的战斗。

(作者:中国无神论学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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