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62人违法放烟花爆竹被罚 举报人获奖100至500元

30.01.2015  08:31

昨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了“长春市2015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发布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15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就统筹做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情况进行权威发布。

停止规划春节旺季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

长春市安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何学勇介绍,2014年8月6日,市人大颁布了《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长春市四环路以内禁止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产品。长春市安监局指导各城区(开发区)安监局取消四环路以内固定零售点8户,全面停止规划春节旺季临时零售网点;指导各城区(开发区)在2015年烟花爆竹规划时在四环路之外也不设置临时经营网点,固定零售单位许可到期后不再展期,不发放新的经营许可。

62人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庆华在发布会上说,为确保广大市民欢度春节,长春市公安局已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节日期间启动加强型巡逻防控模式,日巡、夜巡、交巡全时巡控,每天早晚共投入巡逻民警和协警员2100名。春节期间,重点加强对居民区、繁华商圈、学校、医院、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地区的治安巡逻。

唐庆华表示,春节是确保“禁燃”条例得以有效执行和落实的重要节点,公安机关将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城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城区外批发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全面规范。特别是小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将加大警力投入。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66起,依法处罚违法人员62人、违法商家5家。长春市“禁燃办”制定出台了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对经公安部门核实,发现确实存在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将给予举报群众100至500元的奖励。

春节期间热、水、气供应稳定充足

“市公用局指导市属水、气、热等供应企业提早做好春节期间供应安排,确保春节期间广大市民水、气、热供应安全稳定。”长春市公用局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孙立君称,供热方面,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天气情况,提前做好应对低温天气的供热工作。供水方面,提前做好应对低温、突发事件的前期准备,避免出现大面积停水事件。供气方面,及时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充分掌握供用气动态。进一步做好燃气设施的保养维护等工作,保证燃气设施正常运行。会上有记者提到,前段时间由于长春市气温骤降,致使部分居民和企业供气受到影响一事,孙立君解释称,燃气使用量与气温有直接关系,气温每降低1℃,用气量将增加2万方。因此,在气温骤降情况下,生产企业和供应企业存在调节过程,致使气源出现紧张情况。通过上游气源增加对长春市供气量等措施,目前长春市燃气用气需求能够得到满足,春节期间市民用气量没有问题。春节期间,12319服务热线将正常处理市民投诉。

此外,水务集团、热力集团、长春燃气公司等6支应急抢险大队已经完成抢险装备维护和救援物资准备,随时保持待命状态,可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水、气、热供应。(记者 卢玉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