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路一圈仅发现3家爆竹销售点 一个多月没开张

29.01.2015  22:15

    

鞭炮销售点十分冷清

    去年8月6日,长春市政府颁布实施了《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本市四环路以内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四环路以内不让卖烟花爆竹了,四环路以外的烟花爆竹销售情况如何呢?

    28日,记者开车沿四环路转了一圈,发现路边只有3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其中一家大门紧闭,另外两家的生意也不好。

     商家没想到今年生意如此冷清

    28日下午,记者来到北四环路上的宏伟烟花爆竹专营店,红色的牌匾下面挂着一条幅,上写着“四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几个黄色的字。

    走进屋内,记者看到这个屋子大约有40平方米,货架上摆着各式烟花爆竹,有“大地红”、“二踢脚”等。“这都有一个多月没开张了!”,屋内一位姓冯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你看这个销售记录,就卖出这一份!”冯女士翻开桌子上的烟花爆竹销售流向登记簿,上面记载着烟花爆竹的销售情况,该记录本由宽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记者看到,登记簿只有一个人的购买记录,上面除了记载了购买人的姓名,还有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这人就是后面炮手屯的,给孩子买了两捆小的烟花。”冯女士说,没想到今年烟花爆竹生意如此冷清。

     销售点门上贴《禁燃通告

    在这家专营店的门上,贴着一则《关于购买烟花爆竹禁止在市区内燃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下发单位为宽城区“禁燃指挥部”,要求在此销售点购买的烟花爆竹禁止在四环以内市区燃放。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固定销售点要建立产品流向登记,禁止向四环路内单位及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及超范围经营,严禁“一证多点”及门市外溢经营烟花爆竹,一经发现立即吊销许可、依法取缔。

    同时,《通告》还规定在此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必须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在此销售点购买的烟花爆竹必须按要求承诺不在四环以内市区燃放。

    凡违反规定在禁燃区域内私自组织燃放活动的责任单位和组织者及个人,由公安部门按照规定《条例》规定予以处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板:一个多月只卖600元货

    在距离宏伟烟花爆竹专营店大约100米处,记者又发现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这个销售点紧挨着一个废品回收站。

    “这一个多月来,我算了算大约卖出600元的烟花爆竹,少得可怜。”老板宫先生告诉记者,他进的货几乎都压在手里,卖出的这点烟花爆竹也都是附近的村民买的。

    随后,记者又在西四环路上发现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但这家店的卷帘门紧闭。

    记者 毕成功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