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8.06.2015  10:11

新华网 长春 6月17日电(记者宗巍) 日前, 吉林 省长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这7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农安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副庭长陈友民办理女儿婚事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免去城郊法庭副庭长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农安县人民法院巴吉垒法庭庭长于海侠、副庭长史柏川驾公车参加婚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市双阳区民政局救助事业中心副主任杨金祥办理婚宴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救助事业中心副主任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德分局副局长,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佳武办理父亲丧事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德分局副局长,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陈春雷违规通知本单位和本系统人员参加丧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原岗位。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宋刚违规配置办公用房、工作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市南关区发改局副局长金波违规批准报销招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市双阳区旅游局虚开发票入账报销冲抵招待费,双阳区旅游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市二道区农业水利林业局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列支行政经费,二道区农业水利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鲁景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