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这所特殊学校 不仅能“撒气”还能“养心”

05.11.2017  20:20

  有这样一群人,因为曾经的贪念或冲动触犯了法律,并为此承担了法律责任。为了让他们更快更好地从心底里改变,一个半军事化的学习环境成为他们再次改变的“熔炉”。近日,记者走进这所特殊学校——长春市社区矫正中心,感受在听国学课、摆沙盘、打拳击、公益劳动等活动下,给予社区矫正人员在非监狱服刑的管理制度下带来的新变化。

   国学课让他们静静“养心

  “始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当日14时,长春市社区矫正中心一间教室内,长春文庙的国学老师认真地讲解《孝经·开宗明义》中的部分内容,台下的社区矫正学员认真记录着。

  课间休息时,27岁的学员孙某告诉记者,他在朋友的诱导下,学会了用病毒软件诈骗钱财,陆续诈骗几笔后,当他带着骗来的7000元钱出去游玩时,在外省被抓捕归案,成了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想想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早已偏离了孝道。我以后再也不能让父母为我操心了。”孙某说。

   小布置让他们学会“撒气

  为了让学员们在烦闷时发泄情绪,沙盘室、宣泄室、音乐理疗室成了这里的特色布置。“刚来时我不知道自己有心理问题,通过沙盘摆放和老师的心理疏导,我现在状态特别好。”孙某说,他刚来这里时,每次摆放沙盘都会特别混乱,如今随着学习的深入,沙盘摆放更加合理化,心里阴影也在慢慢消散。

  “在这里有专业人员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帮助,让他们从心里到身体上都得到减压。”民警赵静宇向记者介绍。

  推开宣泄室的房门,两名学员正对着假人用力挥舞拳头。记者注意到,为了避免学员受伤,宣泄室墙面和地面都覆盖着厚厚的蓝色海绵,每次挥拳搏击时,民警也会在旁边陪伴着。

   长春市再犯罪率全国最低

  记者了解到,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目前,社区矫正适用对象为: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罪犯。我市2006年4月启动试点,2010年年初在全市全面试行,到2015年年末,10个县(市)区实现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截至今年10月末,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032人,在册矫正4427人;有16人再犯罪,再犯罪率为0.09%,低于全省 0.1%和全国0.2%的平均水平。在长春市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的51期集中教育培训班,已经让23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教育。

   长春晚报记者 于慧 通讯员 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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