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禁烟令”实施10个月 仍有餐馆“烟雾缭绕”

06.01.2015  14:15

   吉和网1月5日报道 目前,长春市民任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她在一家餐馆吃饭,旁边桌的一名男子一直在不停地吸烟。“公共场所不是禁烟的吗?

  2014年3月1日,长春市最严“禁烟令”正式实施。截止到目前,“禁烟令”已经实施了约10个月。

  记者日前走访发现,一些餐饮单位仍然对吸烟者采取“放纵”的态度,顾客随意吸烟却无人劝阻。

   市民反映

   在外就餐被迫吸“二手烟

  几天前的一个中午,长春市民任女士和朋友在人民广场附近一家中餐馆就餐。本来和朋友相聚是件开心的事,但这顿饭却让任女士和她的朋友吃了一肚子的气。

  “旁边桌有个男的,一直在吸烟,呛死我们了!”任女士说,她和朋友不得不捂着鼻子,两个人也小声议论了公共场合禁烟的事,但对方就是无动于衷,碍于对方长得人高马大,任女士和朋友也没敢直接去制止,只能忍着。一个小时的饭,她和朋友被迫吸了一个小时的“二手烟”。

  任女士说,现在很多饭店都会在显眼位置贴上“禁止吸烟”的字样,但还是会经常遇上吸烟的食客。

  “长春出台了禁烟令,公共场所不是禁烟的吗,为啥令行不止呢?”任女士对此十分不解。

   相关规定

   去年3月1日起长春启动“禁烟令

  2014年3月1日,长春市最严“禁烟令”正式实施,按照《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要求,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全面禁烟,卫生监督部门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者,按照《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发现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者,首先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将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不履行防止烟草烟雾危害职责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卫生监督部门重点检查禁烟公共场所内设置明显禁烟标识情况,要求公共场所不提供室内吸烟场所、烟具,不进行烟草的广告宣传。

   记者走访:

   顾客吸烟没人劝阻

   餐桌下面有很多烟头

  1月4日18时,正值晚上餐饮高峰,市区不少餐馆热闹起来。记者来到位于桃源路上的一家餐馆,一进门记者就感觉烟雾弥漫,餐馆内6张桌子上都坐着客人,其中靠近门的一张桌子上摆着几瓶空的啤酒瓶,两个中年男子手里点着烟,时不时地吞云吐雾,餐桌下面有一堆烟头。

  虽然饭店的墙上有明显的“禁止吸烟”的标志,但是这两名男子仍然旁若无人地吸着烟。趁一位顾客起身离开的机会,记者找了一个座位坐下。过了大约20分钟,两名男子仍在吸烟,餐馆内的几位服务人员忙着上菜,没人上前劝阻。

  从餐馆出来,记者又来到东天街上一家烧烤店,里面坐着很多客人,烧烤师傅忙着给各桌送烤好的肉串,在靠近过道位置,一男一女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其中留着长头发的女士手拿着香烟,在吃饭时不时地抽上几口。在这家烧烤店内,记者并没有发现贴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很多餐桌下面都有烟头。

  “你们店里可以吸烟吗?”记者问店内的一名服务员。“可以。”服务员干脆的回答让记者感到诧异。当晚,记者共走访了10家餐馆,有4家餐馆存在顾客吸烟现象,都没有人劝阻。

  “我们在饭店里也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以前也提醒过顾客,但是顾客根本不理会,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任由他们吸。”一家饭店的老板说:“来吃饭的有很多都是熟客,得罪了他们,下回就不来吃饭了,生意也就没法做了。”主动劝阻顾客吸烟,在一些商家看来就是得罪客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们选择了放弃。

   市民声音:

   禁烟应像禁酒驾一样严惩

  1月5日,记者在人民广场附近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对公共场所禁烟都表示支持。市民于先生说:“我认为禁烟应该像禁止酒后驾车一样,发现就严惩,这样就不会有人敢在公共场所吸烟了。

  市民李女士说:“我经常在饭店吃饭的时候看到有人吸烟,这些人太没有公德心了,不仅害了自己的身体,还让其它人吸二手烟,对这些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我觉得禁烟需要一个过程,吸烟有害健康这个道理,人人都知道,但是烟民很难一下就戒掉,应该动用点经济手段。”市民于先生建议,国家应该提高烟草制品的税收,从而提高烟的价格,这样买烟的人也就少了。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韩国大幅上调香烟售价,价格上涨约两倍。受此影响,从2014年12月开始,韩国大部分戒烟诊所患者激增,上涨的烟价让烟民们坚定了戒烟的决心。据悉,韩国首尔、釜山等全国多家戒烟诊所从去年12月开始,患者人数激增至往年同期的8-9倍左右,其他大部分戒烟诊所的就诊人数也比以往增加了3-6倍左右。

   执法部门:

   将加大处罚力度和监督力度

  “截止到去年年末,我们共对30余家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全市对30余人进行了警告。”据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科科长张艳玲介绍,作为执法部门,去年3月1日“禁烟令”实施后,他们首先对业户进行了培训,同时开展大规模宣传,印刷了6千余份宣传资料。同时,加大整顿力度,通过整顿大部份公共场所能够做到有禁烟标识、有吸烟劝导员,如果发现有人吸烟会进行及时劝阻。

  “一些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等到我们去了当事人已经走了,经营单位无法限制他的自由。”张艳玲表示,虽然我们是执法部门,但是《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规定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存在“多部门管理”的问题。例如饭店,工商、质监、卫生监督等多个部门都在管,这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除此之外,目前卫生监督所有50多人,除了禁烟以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监督力量方面还有待于加强。

  今年,国家可能会颁布一个新的最严厉的禁烟法规,这个法规出台后,与之相关的一些地方性的政策会更加完善。2015年,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会把禁烟工作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在监督力度上也要加强。百姓吸烟是一个长期养成的习惯,禁烟也有待于全民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