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梯维保工电梯井中死亡续 家属仍不知死因

15.06.2015  09:51

6月3号上午9点,在 长春 市临河街附近的临河风景小区,10栋三单元的电梯发生了故障,一名电梯维护工人,在电梯井内维护电梯时,静止的电梯突然启动,工人被卡在电梯井内,不幸身亡。上一次采访中,记者未能联系到电梯公司的负责人。

如今,事情发生十多天了,死者的妻子段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说直到现在,家人还不知道他死亡的原因。

段女士告诉记者,丈夫是 吉林 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据她了解,丈夫出事时,是当天的9点多,而她接到电梯公司的通知时,已经是中午了。当时打电话的人说丈夫出事了,已经被送到殡仪馆。段女士还未到殡仪馆,又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让段女士先去电梯公司。段女士说,她到了电梯公司后,是董事长接待的自己,他们当时就说事故原因不明。

丈夫出事的消息,段女士一直没敢告诉婆婆,她觉得,丈夫是在工作的时候遭遇意外,公司就应该对丈夫的死负责。

据了解,工作的时间,在工作地点发生意外,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段女士丈夫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呢?11号上午,在21世纪大厦9楼,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他们并不了解,也无法提供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记者从长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段女士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工伤科进行工伤鉴定申请。如果死者在工作时间存在醉酒、吸毒等情况,则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认定工伤后,若单位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若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单位负责。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段女士,她告诉记者,丈夫没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准备好材料,她就会到长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科为丈夫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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