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院司法改革启幕 228名法官参加入额考试

14.06.2015  11:03

6月13日8时30分, 吉林 省法院系统 长春 地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选任考试在长春中院举行,228名法官参加考试。其中长春中院申报入额的130名法官在中院十楼会议室参加笔试;南关、九台法院申报入额的98名法官在中院一号大法庭参加笔试。

据长春中院政治部主任王国睿介绍,长春中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吉林高院关于法官入额选任的有关要求,依据公平公正的选任标准和程序。作为吉林省法院系统长春地区三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长春中院法官员额比例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7%以内,南关、九台法院员额比例控制在40%以内,同时预留员额总数的10%作为机动员额,为暂未进入员额的法官和优秀法官助理预留选任入额空间。本次长春中院选任员额内法官106名,南关法院选任46名,九台法院选任44名。

长春中院和南关、九台法院的法官入额选任采取“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方式选任,基础分为100分,其中笔试30分、面试30分、考核40分。笔试统一委托第三方命题和阅卷,主要测试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实践经验,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其中审判业务部分题型为案例评析和裁判文书写作,试题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法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类作答。笔试现场采取全程录像的方式,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常务副院长李成林带队到笔试现场巡视。同时,为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长春中院还邀请了15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视察。

笔试当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华、市政协副主席侯治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孟宪新、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隋光伟、市政协社法委主任姜保国等领导到现场视察,长春中院院长张德友陪同视察。

根据长春法院法官入额选任的组织安排,入额选任面试将于6月15日、16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入闱封闭,主要测试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判断和处理能力。入额选任考核则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得分由法官本人近三年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分值折算后得出,定性考核主要考核法官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对经定性考核不适合担任员额内法官的,不列入拟选任人选。笔试、面试、考核得分之和为参考法官入额选任评定依据,综合排序后按1:1.1 的差额比例确定入额法官建议人选,交由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定。

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今年6月4日,长春中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大会,标志着长春地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人员分类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促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应有之义,也为实行后续的其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长春中院机关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员额分别控制在37%、49%、14%。进入员额内的法官,包括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必须完成审判一线办案任务,完成审判责任制规定的审理案件数量和其他指标。员额内法官实行动态管理,对考评不合格或因其他情形不宜或无法继续履行审判职责的法官,及时调整出员额。

新文化报(彭洪升 通讯员 张玉卓 颜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