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 出重拳 打“黑社”

21.10.2015  10:48

  16日,长春市及所辖朝阳区、南关区旅游、公安、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5人,对两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实施了突击检查。

  2014年底,经长春市编委批准,市政府成立了长春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市旅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就是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检查,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市旅发委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2015年6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市旅发委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部署联合执法行动,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此次对“黑社”突击检查,就是市旅发委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经过前期调查摸底,10月16日,市旅发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了此次市、区两级旅游、公安、工商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检查发现,位于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和亚泰大街交汇处的吉林卡伦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悬挂营业执照,办公地点与营业执照不符,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收取旅游者出境旅游押金逾期不返还;位于西安大路与建设街交汇处的吉林省国松旅游咨询公司未悬挂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低价招徕游客,强迫购物、强制消费。执法人员向上述两家“黑社”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并在检查现场张贴旅游警示,告知广大市民,谨防上当受骗。目前6万元出境旅游押金已返还到游客手中,游客对联合执法行动及其效果拍手称快。下一步,长春市旅游局将对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同时,长春市旅游局再次各广大市民和游客发出旅游提示:报名参加团队旅游,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认真查验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千万不要踏进“黑社”的低价旅游陷阱。要警惕新型旅游传销陷阱,那些以“旅游俱乐部”名义出现的非法旅游组织,如“WV环球旅游俱乐部”又名“梦幻之旅”的公司、“深圳国之旅”以及保险送旅游、购物送旅游等等,都要甄别旅游服务提供方是否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那些所谓的“旅游直销”、“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赠送”、“免费”、“超低价”等,都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务必谨慎选择。要签订由旅游质监部门监制的规范化《旅游合同》,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旅行社收取出境旅游押金,要采取第三方银行托管的方式缴存,不要直接交给旅行社。要科学选择旅游线路,不能只图价格便宜。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物时索要有效购物凭证。旅途中遇到纠纷不能达成和解时,应理性维权,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在旅游行程结束后90日内,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下一步,长春市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将依据《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将“不合理低价”、在线旅游企业恶性销价竞争和黑网站发布的虚价广告和旅游产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重点整治社会和游客反映强烈的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以及其他突出问题。净化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我市旅游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记者: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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