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6.04.2015  09:32

              原标题:市纪委监察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颁布以来,全市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我行我素,有的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我市期间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农安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副庭长陈友民办理女儿婚事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免去城郊法庭副庭长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农安县人民法院巴吉垒法庭庭长于海侠、副庭长史柏川驾公车参加婚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阳区民政局救助事业中心副主任杨金祥办理婚宴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救助事业中心副主任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德分局副局长,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佳武办理父亲丧事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德分局副局长,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陈春雷违规通知本单位和本系统人员参加丧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原岗位。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宋刚违规配置办公用房、工作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关区发改局副局长金波违规批准报销招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阳区旅游局虚开发票入账报销冲抵招待费,双阳区旅游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道区农业水利林业局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列支行政经费,二道区农业水利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鲁景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遵规守纪、令行禁止。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举措,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做到经常抓成常态、持久抓见长效。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颁布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进一步狠刹婚丧嫁娶敛财风、变相公款吃喝风、吃拿卡要衙门风、乱发节礼补贴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的氛围。要强化追究问责,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5月1日起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不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无法办理入学手续

  1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日-1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于5月14日-15日持原籍户口和本市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辖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并及时将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小学招生对象为:本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本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所有中心城区内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于5月1日-15日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或“初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按系统要求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由各辖区教育局于5月17日-18日自行组织补报,补报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5月28日-30日,由各公办中小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特别提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到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建籍的凭证,没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和建立学籍。

  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继续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一致。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达到“两个一致”的,一经查实,将由各辖区教育局依据户籍地址,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派送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记者张佳)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