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5.02.2021  21:25

  春节将至,长春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这5起典型问题是:

  长春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原主任刘科委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2015年至2019年,刘科委多次让其下属单位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行政处处长白某用公款办理洗浴储值卡、洗衣卡共计3万元,2次收受白某所送商业预付卡6000元,用于个人消费。刘科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刘科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原校长李清宽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李清宽违规决定向本校所属服装学校社会教育培训中心管理服务人员发放补助,共计1.75万元。2020年7月,李清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绿园区同心街道梧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兼主任云燕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8月,阚云燕违规接受本社区所辖某物业公司经理马某宴请;2018年8月、12月和2019年春节,3次收受所辖企业负责人于某赠送的礼金,共计2.5万元。2020年5月,阚云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双阳区双营乡鲁家村党支部副书记高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6月,高波借儿子结婚之机,在饭店设宴招待屯邻,违规收受礼金4500元;2019年11月,高波以孙子满月为由,在饭店设宴招待屯邻,违规收受礼金27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高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新区长德街道唐仗子村党支部书记佟景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8月,佟景林借母亲去世之机,在饭店招待本村村民,违规收受礼金6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佟景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市纪委监委指出,以上5起案例涉及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面对高压态势仍然心存侥幸、积习难改,表明“四风”问题病根未除、“风源”还在;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必须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一寸不让、一抓到底。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不可踩压的纪律红线,是“铁规矩”“硬杠杠”,有人胆敢“玩火自焚”必然受到从严惩处。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长春市纪委监委强调,当前正值“十四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以清廉务实作风和开拓奋进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新时代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生动实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松劲、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长春市纪委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紧盯春节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四风”问题,精准监督执纪,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对各级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粮食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要及时发现、严肃纠正;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要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强化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坚决刹住歪风陋习,纠“四风”树新风强作风,推动全市上下加快形成清风廉洁的良好风尚。

   (来源:中共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