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决赛”正式开赛

26.06.2015  11:27

  6月25日下午14时,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共同举办,朝阳区司法局和文体局、欧亚卖场具体承办的“长春市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决赛”在欧亚卖场正式开赛。各县(市)区、部分开发区的代表队近500多人参加活动。活动期间,依托LED显示屏集中展示了市司法局近期精心制作的6幅法治漫画。

  此次法治歌曲广场舞大赛是长春市第二个“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重要载体之一,旨在通过举办法治歌曲广场舞,全面展示广大人民群众崇尚宪法、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城市品位,推动我市群众性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为此,市司法局从4月份开始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推进步骤,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响应,认真选拔,精心排练。经过近2个月的筛选和排练,共有11支队伍脱颖而出参加决赛。这些演员涵盖了各行各业的才俊精英,也包括一些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他们以大地为纸、身体为笔、舞姿为墨,描绘出一幅改革创新、服务发展、民主法治、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的壮美山水画卷。《普法之歌》诠释出为霞尚满天的热忱、普法为民的决心;《法律援助之歌》唱出法律援助人的真心、真情、真意;《爱的温暖》演绎出法治的爱、法治的情、法治的温暖;《我的兄弟姐妹好伙伴》谱写一曲邻里和谐、兄弟齐心、姐妹融洽、家庭幸福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欢歌;《法治力量》撑起培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长春的脊梁;《法治文明使者》展现出广大人民群众崇尚宪法和法治精神的良好风貌;《司法所长》展示出司法行政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艰辛,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法治歌谣》圆了北国春城的中国梦、法治梦,等等。他们也在自娱自乐之余,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广场社区,大力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诠释出法治宣传教育不分年龄、人人都是义务普法宣传员的精神境界,为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加快建设法治长春进程贡献力量。

  近年来,长春市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六五”普法以来,我市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形式,坚持把法治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精神融入到传统文化、地域文化,集中打造出100个法治文化示范点,涌现出一大批法治社区、广场、农家院等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这些阵地,我市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作为重要载体形式之一的法治歌曲广场舞应运而生,活跃在春城的大街小巷、田间地头,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也拓展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营造出抬头见法、低头学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