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春节禁燃见成效 除夕当天PM2.5指数同比下降79.29%

15.02.2016  09:52

我市春节禁燃见成效

除夕当天PM2.5指数同比下降79.29%

  2016年是《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二年,也是持续贯彻落实该《条例》最为重要的一年。在今年春节长假期间,我市禁燃工作再次经受住了考验,全市禁燃攻坚战初战告捷,取得显著成效。

  14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市禁燃办了解到,除夕当天长春市PM2.5平均指数为64,同比下降了79.29%,远低于沈阳等邻近省会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城区四环路以内区域累计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点88处,清理燃放废屑总量0.4吨,较去年同期下降50%;查处违规携带烟花爆竹125起,接处违规燃放警情17起,其中告诫12起、查实处罚4起;三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累计向四环路以外9家固定点出货703件、同比减少71.88%;9家固定点零售出货705件、零售数量同比减少82.22%;取缔非法销售点3个;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一例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入院诊治病例和火灾事故。

  据了解,禁燃工作取得成效得益于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市禁燃办的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禁燃工作作出专项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治理力度,确保“禁燃”取得实效;主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禁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相关负责同志还于大年初一上午召开禁燃调度会,对全市禁燃进行再部署、再要求;会后,还实地督促检查公安卡点和固定销售点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助推禁燃工作深入开展。公安部门加强街区巡查、卡点检查,严把烟花爆竹“入城关”和“燃放关”;市容部门利用主要街路的40块LED大屏幕和100块LED屏开展禁燃宣传工作;各城区、开发区组织人员发放传单、悬挂条幅、印发禁燃倡议书,组织社区干部深入居民家中入户宣传、组织排查,禁燃工作深入开展。

  禁燃工作不仅是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也是全部长春市人民的共同心愿,禁燃工作顺应了国家的方针政策,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的新要求。2月4日,长春高新区四环路外26家企业带头响应政府号召,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分别表示支持长春市禁燃工作,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维多利亚外语学校多名外国籍教师积极加入了禁燃行动。在四环外,购买烟花爆竹的群众在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后,自觉在附近一个集中燃放点燃放。一些违反规定在三环路至四环路之间燃放的人,从个人意愿的角度来看,也是支持政府工作,由于不了解情况,违反规定。

  全市禁燃工作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安卡点设置不合理、固定销售网点审核把关不严、违法燃放行为还时有发生等问题。根据公安、市容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宽城区、经开区违法燃放问题较多。下一步,市禁燃办将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控严管,全力抓好禁燃工作落实,扎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禁燃收官之战。(记者 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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