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标准大幅提升

23.01.2017  19:35

  22日,记者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上获悉,今年长春市计划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大幅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标准,实现参保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以前的32万元增加到70万元。

   关注一:增收

  鼓励支持城镇居民利用住宅进行创业创新经营

  2017年,长春市将滚动实施“暖流计划”,促进城乡居民持续稳定增收。将增收的政策向农村人口倾斜,将增收的范围向农村人口扩大,将减负的领域向社会保障延伸,将“造血”的功能向就业创业拓展,力争增收的标准高于经济发展指标,实现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持续增长。

  长春市将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农村和农民实际,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奖补,不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同时,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创客经济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联办、创办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城镇居民利用住宅进行创业创新经营。开展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启动实施“2017年长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计划”。深入开展创业项目系列推广对接活动,提供项目推介、实训辅导、模拟体验、孵化扶持、跟踪指导“一条龙”服务。

  另外,落实创业培训实训,提高技能增收能力。实施创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千人计划”,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搭建创业实训、孵化、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万人计划,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中技能水平所占权重。

   关注二:就业

  实施困难群体精准援助计划

  2017年,长春市计划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在稳住就业“基本盘”的同时,不断拓展就业增长新空间。

  一是实施大学生就业服务计划。重点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和帮扶援助,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

  二是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春雁行动”计划。重点通过“项目+资金”的方式带动返乡创业,为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指导、综合培训、岗位对接等服务,实现农民工返乡创业7000人。

  三是实施困难群体精准援助计划。重点体现政府兜底责任,通过精准分类,做到精准施策、精准跟踪,确保零就业家庭援助率100%。

  四是实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军地共建,加强与沈阳军区善后办、吉林省军区和长春国投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打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的长春品牌。

  五是实施就业创业载体提升计划。重点办好第六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以创新的内容设计、鲜明的民生主题、强大的服务功能,将长春市“双创”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全面丰富“长春就业创业一点通”信息来源,力争2017年“一点通”数字频道信息来源覆盖全市15个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

   关注三:社会保障

  医保参保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至70万元

  2017年,长春市将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实现制度并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建立起“六统一”的政策制度框架,实现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同时,进一步完善照护保险政策,研究将长期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配合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强化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带量招标采购,继续推进医用高值耗材和基础输液医保招标采购,有效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大幅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标准,改进医保个人账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实现参保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以前的32万元增加到70万元。

   关注四:人才政策

  启动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采兰计划

  据了解,长春市将按照“项目+人才”思路,深入推进“千名科技专家服务民营企业”行动,为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作用搭建载体和平台,实现人才从评价向开发使用的重大转变。同时,继续实施“千名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为长春市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培养一批素质过硬、技术精湛的“长春工匠”。

  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启动实施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采兰计划”,利用5年时间,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聘1000名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而促进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素质结构和技能结构的全面优化提升。力争获得国家资助的高端、重点引智项目20个,依托项目平台,继续引进“高精尖缺”国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