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区出租汽车从1月11日起申报2015年度出租车“油补”

08.01.2016  09:38

  城市晚报讯  昨日上午,长春市地方道路运管局出租车管理处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长春市区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时间,从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止。

  《通知》要求,长春市区出租汽车企业所属车辆由本企业进行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企业按照《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申报与补贴管理系统》的要求(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yb.  moccats.com.cn),输入成品油价格补助信息,并将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成册,加盖公章上报至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长春市区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到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业务大厅(绿园区景阳大路1599号)进行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填写《2015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2、运营许可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长春市区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时间,从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止。2016年2月1日至2月6日为2015年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数据公示期(节假日休息)。2016年2月15日为市级审核并向省交通运输厅上报时间(节假日休息)。长春市区2015年度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数据将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和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院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省交通运输厅。长春市区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工作咨询电话0431-81109067。    (记者  刘佳雪/报道)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