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招聘190名协勤员 8月20日起报名

19.08.2015  13:50

8月18日,记者从 长春 市就业服务局了解到,长春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员公益性岗位190名。其中,招聘治安巡逻防控辅助岗位110人,交通协勤辅助岗位80人。

记者了解到,安巡逻防控辅助岗位的招聘条件为: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非农户口的公民,男性,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均在4.4以上,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长春籍退役士兵优先)。

治安巡逻协勤员聘用后,长春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签订协议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期限满三年自然终止。聘用的协勤员岗位补贴为18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政府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岗位补贴中扣除。

交通协勤辅助岗位的招聘条件为: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非农户口的公民,男性,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均在4.4以上,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长春籍退役士兵和具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者优先录取)。

交通协勤员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合计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由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培训和上岗。 交通协勤员月工资为2050元,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政府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岗位补贴中扣除。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政审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程序

(一)需持证件: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二)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

(三)报名地点: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二楼大厅(长春大街602号)。

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除外)不予报名。

新文化报(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