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29.06.2019  16:40

  27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王明德、甘琳,秘书长李成员及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永安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长春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长春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订《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钱万成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指出,电梯安全和城市供水都是民生大事,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长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工作,对法规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地方立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待法规草案修改成熟后进行二审。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职的议案。钱万成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本次宪法宣誓由钱万成监誓。

  长春市副市长贾晓东、王海英,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和区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 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