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危险房屋催告书

12.08.2021  11:33
长春市二道区危险房屋催告书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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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长春市木材公司第三经营处家属宿舍楼危险房屋催告书。

  二道区长春市木材公司第三经营处家属宿舍楼(东丰路8号红砖2楼)南1栋、南2栋、南3栋、南4栋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性等级为D级,为维护公众利益,确保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房屋安全责任人及使用人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对该房屋停止使用,3日内迁出。

  上述4栋楼区域内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及使用人均须执行本公告,如拒不迁出,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二道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二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