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工作全面完成

04.12.2015  07:40

中国吉林网讯 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部门管理效率,12月1日,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6066号的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这标志着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为将来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肩负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滩涂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在五年过渡期内,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指导监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及其他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权属纠纷;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市水利局负责市政府批准的跨县(市)区国有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发证。

据了解,该中心整合了长春市国土资源登记中心,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南关分局、宽城分局、二道分局、绿园分局五个城区分局的土地登记大队,以及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大经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长春市(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土地、房屋、林木和林地、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库建设、维护等工作。(记者 黄斯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