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居民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 看看你家在哪个档

01.02.2016  09:32

2月1日, 长春 市发改委发布第3号公告,主要介绍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公告称,2015年12月15日,长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长春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依据听证会的总体意见,长春市政府决定实施城区(含双阳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A   关键信息解读

昨日,根据公告,新文化记者对一些关键信息进行了解读。

1.实施范围

方案适用于长春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含双阳区)。

2.用户咋确定?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3.低保户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按第一档价格执行。

4.非居民用户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按照国家规定,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气价按第一、二档平均气价水平执行。

5.一户多人口

借鉴居民阶梯水价经验,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气量增加的家庭,适当增加阶梯气量基数。凡每户用气人数超过4人(不包括4人)的,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基数增加75立方米气量。

6.执行周期

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气价。

7.啥时候执行?

按上述执行周期,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那意味着是不是这个气价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啊?“对于执行日期,现在也不能确定,还需政府审批才能定下来。”昨日,长春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执行日期如此回复。

8.执行方式

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9.收入用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阶梯气价后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等方面。

B   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2015年12月15日,长春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在松苑宾馆召开。听证会上代表们对于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方案进行了多角度论证,充分发表了意见,参会的24名代表及一名请假的代表,全部同意听证方案。

四条意见被采纳

结合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采纳“建议阶梯价格执行后,尽快出台《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细则》”的意见。

理由:长春市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分三个档次价格和三个档次的气量,这只是初步实施方案,由燃气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加以完善,阶梯价格执行后,价格主管部门将指导燃气企业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二、采纳“加强安全方面管理”的意见。

理由:燃气管网及输气设备的使用直接涉及到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问题,供气企业应加强用气安全巡检制度的落实,加大开展用气安全知识教育,广开宣传渠道,增加居民安全用气防范意识,及时查处隐患,杜绝事故。

三、采纳“燃气企业要加强管理,保证供气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意见。

理由:供气企业出售给用户的天然气应该是保质保量的,尤其在冬季更应该保证用气的质量,满足用户的生活需求。同时更应该提高服务水平,尤其是对“老弱病残”困难群众办理减免相关手续等事项,要体贴细致,体现长春“最有人情味”的城市精神,让用户满意。

四、采纳“建议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的意见。

理由:实施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是国家推行的又一项节约稀缺资源的政策,为了取得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应该从实施背景、客观原因、法律依据和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宣传,得到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未采纳意见

未采纳“及时实施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大推广天然气供暖,适当降低供暖用天然气价格;实行冬季和夏季季节性阶梯价格;建议本次阶梯气价的三档气价比价为1:1.15: 1.45;加大对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用气优惠补贴”的意见。

C   对比其他省份

昨日,新文化记者也进行了网络搜索,注意到,东北三省中的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辽宁省省会沈阳,都已召开过相关阶梯气价的听证会。

从通过的方案来看,长春市的最为实惠。与哈尔滨市相比,基础价格同为2.80元/立方米,但每户年用气量上,第一档的上限,长春市比其多12立方米。此外,在采暖用气上,哈尔滨执行的是第一、二档气价的平均价格,即3.08元/立方米;而长春执行的是15立方米及以下,执行2.80元/立方米。

与沈阳市相比,沈阳市基础价格为3.3元/立方米,每立方米的价格比长春贵0.5元。此外,在第一档用气量的上限,比长春少20立方米。

两地具体方案如下:

哈尔滨:现行气价2.80元/立方米

1月1日起,哈尔滨市开始施行阶梯气价。此次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哈尔滨市市区(不含阿城、双城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

第一档:

每户年用气量在288立方米(含)以下的,气价标准执行2.80元/立方米,即现行气价。

第二档:

每户年用气量在288立方米至360立方米(含)的,气价标准执行3.36元/立方米。

第三档:

每户年用气量在360立方米以上的,气价标准执行4.20元/立方米。

对确因家庭户籍人口较多导致用气量增加的居民用户,在5人基础上,按照每增加1人、年增加55立方米用气量的方式增加第一档气量基数。

对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照第一、二档气价的平均价格执行,气价标准为3.08元/立方米。

沈阳:基础气价3.3元/立方米

1月1日起,沈阳正式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具体的阶梯气价用气量划分和气价标准为:4人以下(含4人)户年用气量在280立方米以内,执行基础气价3.3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在280~360立方米范围内,执行1.15倍基础气价。

年用气量超过36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1.5倍基础气价。

5人以上(含5人)户每户人均年用气量在70立方米以内,执行基础气价。

每户人均年用气量在70~90立方米范围内,执行1.15倍基础气价。

每户人均年用气量超过9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1.5倍基础气价。

(基础气价:是指正在执行的民用天然气的价格,为3.3元/立方米。因此,1.15倍价格为3.8元/立方米,1.5倍价格为4.95元/立方米。)

新文化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