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称工资被少付还遭雇主打 双方说法不一

06.07.2015  10:22

近日, 长春 市民李女士反映,说自己给雇主做了10天的护工,在结算工钱时,雇主不但少给了自己400元钱,甚至还动手打了自己。

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从6月6号开始,给这户人家做护工,负责护理雇主的妻子。每天的工作,就是照顾病人日常生活,帮忙翻身、喂水、喂饭等。雇主家除了她,还有一名保姆。当时说好,工资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结算,没有休息日。由于最近家里有事,她提前向雇主提出了辞职。除去她请假的三天,实际工时为10天,自己应该得到的工资,按月工资算下来,最少也是1600元,可雇主只给她发了1200。

为此,李女士向雇主提出了质疑。但雇主坚持只能结算1200元。交涉时,雇主家另一位保姆也参与了,和雇主一起反驳李女士。

李女士说,正当自己和另一位保姆理论时,雇主忽然向自己挥起了拳头。李女士回忆,这顿拳脚大约持续了5分钟,后来雇主被保姆和其岳父拉开。之后,自己被扶到屋内,李女士打电话通知了朋友和弟弟,一起过来接她。朋友赶到时,报了警,随后弟弟带她去了医院。在李女士提供的诊断书上,记者看到,有左眼眼睑略肿胀,左眼睑结膜充血,左耳鼓膜穿孔等字样。李女士说,目前,自己已经花费了2000多元的医药费,她认为,这笔费用该由雇主承担,但对此雇主并不理睬。7月1号上午,记者和李女士一同来到雇主家,了解情况。多次敲门,雇主都不愿意露面。

记者在门外与雇主沟通了几分钟,雇主以家中有病人为由,停止了对话。大约10分钟后,雇主的岳父出了门,记者向他了解了事情经过。老人说,因为李女士对病人照顾不到位,并且只干了九天,所以工钱只能按照每月4000元的标准结算。对于只工作九天,李女士没再提出异议,不过对于结算标准,李女士始终没有认可。采访中,老人透露,因为不想看到大家因为钱的事闹得不快,自己后来还给李女士补了工钱。可是对于老人的这个说法,李女士表示否认。

老人还说,当天,李女士迟迟不肯离开,后来更是打电话叫来朋友,这也吓坏了病人,于是家人赶紧报了警。

对于事发经过,李女士和老人的描述,大相径庭。随后,记者来到宽平大路派出所,希望能够对事情有进一步的了解。民警表示,当时,是雇主来派出所报警,说家里有人闹事,因为当事双方对事件的说法出入很大,他们很难取证。至于李女士的伤,如果她能提供证据,证明的确是由于雇主造成的,他们可以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