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买韩国进口化妆品 用后过敏还蜕皮

22.10.2015  11:48

新文化讯(记者 刘长宇)   一个多月前, 长春 市民刘女士在一次展会上买了一些韩国化妆品,使用后皮肤出现过敏反应,怀疑买到了伪劣产品。她向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进行投诉,执法部门发现商品没有中文标识,将其查封后深入调查。

进口化妆品 用后过敏了

刘女士,29岁,比较喜欢用韩国的化妆品,有时朋友“海淘”送给她,有时就在长春购买进口的。9月6日,刘女士在长春市举办的展会上,看到有一个展位在卖韩国进口化妆品,她花900多元买了5盒面膜、一瓶护发油和3块去泥皂,还有3个护肤套装。使用这些化妆品后,却发现皮肤渐渐出现过敏反应,并出现蜕皮情况。为此,她花了不少钱进行治疗。

10月上旬,朋友从韩国带回一些化妆品,刘女士找到了和她在展会上买的同款产品一对比,二者有细微的差别,怀疑自己买到了伪劣产品。她翻出展会上的购物收据,商家名头叫“赫拉商贸”。而且,在展会上,她特地问明该商家的实体店在青年路北京华联超市。10月14日,她在这家超市二楼发现一家“韩国百货”,卖的化妆品和展会是一样的。

百余件化妆品被封存

10月14日,刘女士向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等多个渠道进行投诉后到了答复。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区分局的执法人员称可查办此案。10月20日下午,执法人员和刘女士一起来到“韩国百货”商铺,经调查,该商铺为个体户经营模式,店主称货品都是从韩国进口的。但执法人员发现这批化妆品并没有中文标签,而且商家提供不出进口手续。当晚,执法人员将百余件上万元的化妆品封存,待进一步深入调查。

是否为假冒产品有待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凡是经过检验检疫后进口的商品,都必须贴有正规的中文标签,上面标明商品名称、配料成分、原产国家或地区、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经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如果没有中文标签,就是违规行为,也涉嫌假冒产品。

进口商品要配有进口手续,包括进口卫生检疫证书、海关报关单、装箱单及销售合同等单据。在21日的后续调查中,商家只出具了少部分化妆品的进口手续,并称是从国内总经销商处进货,还需要再从总经销商处要进口手续。

执法人员表示,这些化妆品是否为假冒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不管商品是否为正品,如果确系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将会协调商家对刘女士进行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