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启动"国标示范校"创建工程 2020年创建300所

02.11.2016  13:39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郭美佳   11月1日,长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管理标准》)暨示范校创建典型引路会。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管理标准指标框架》。

  会议通过解读方案,部署长春市贯彻落实国家《管理标准》的工作。同时,通过典型引路,启动了长春市“国标示范校”创建工程,提出了到2019年实现长春市达标,提前一年完成省规定任务;到2020年,创建“国标示范校”300所,覆盖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约25%的学校,达到省规定目标的2倍以上的创建目标。长春市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义务教育科长、教师进修学校主管校长、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分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两个环节进行。在现场观摩环节,与会人员观摩了长春市南关区树勋小学和绿园区87中学创建“国标示范校”成果展示。

  在经验交流环节,树勋小学、87中和南关区教育局、绿园区教育局分别从基层学校和区域管理者的角色,详细汇报交流了区域、学校在落实《管理标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他们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全体与会人员进一步细化、落实《管理标准》各个环节、提高创建工作的实效性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长春市教育局崔国涛副局长在会上指出,开展“国标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基于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科学治理、推动长春市基础教育优质发展的现实需要,是长春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打造长春教育升级版,把长春建成东北亚区域教育中心城市的重要载体。为落实好《管理标准》,推动“国标示范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崔国涛提出了八大措施。这八大措施是:一是更新办学理念,提高学校治理水平;二是推进招生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三是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五是创新育人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六是构建和谐学校,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七是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八是立足特色文化,提高特色办学水平。

  本次会议是长春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实现义务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国家、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今后长春基础教育优质发展的行动指南。通过本次会议的实践范例、经验交流,必将促进各县(市)区、各学校进一步明确落实《管理标准》的工作方向,开展好“国标示范校”创建活动,把落实《管理标准》工作做的更细、更精、更实,不断提高我市义务教育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