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自行车租赁未来或纳入“一卡通”

24.09.2016  11:35

新闻回放:22日, 长春 市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开始试运行,市民可持身份证办理租车卡在市内54个站点租用自行车,一小时以内还车免费使用,方便了广大市民出行。

新文化讯(记者 赵春刚)   昨天一天,长春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热线电话一直响个不停,“市民关注度挺高的,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骑行中来!”接线员说。

办卡:近百市民办理

“市民挺踊跃的,三部热线电话一直在响,咨询的人挺多的!”昨天下午,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热线接线员说,从22日7时到现在,平均三四分钟就有电话打进来,市民咨询什么问题的都有,更多的是关注自行车租借的具体情况,很多市民对租自行车很感兴趣。

至昨日下午,已有近百名市民办理了租车卡,“从办卡的情况看,市民对公共自行车还是很欢迎的,建议市民在一小时内还车,这样可以提高自行车的利用率,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种环保的出行方式中来!”公共自行车服务站工作人员说,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今年8月完成联调联试,现在2000辆自行车全部投放,市民可随时租借使用。

市民:租车方便 上路不便

昨天上午,长春市民李先生办理了租车卡后体验了一次自行车慢行,在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会处的站点取车、刷卡、取车、骑行,一路挺顺畅,可上了亚泰大街后,却找不到自行车道,只能走机动车道,“身边快速路下来的车都带着风,感觉挺刺激的,但也挺危险。”

一路骑行到虹馆站点,刷卡、还车,站点设置挺合理的,“车子也挺舒适的,骑着也方便,就是车前面的车筐有点小,装不了什么东西,也没有后座,只能单人骑行,上路有些不方便,很多路没有自行车道,这样一来就有安全隐患。”李先生总结说,希望自行车慢行系统会完善起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押金利息:用于运营支出

公共自行车已试运行一天了,很多市民仍在观望,“每人租车都要交300元押金,如果办的多了,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存在银行还有不少利息,这部分钱咋用?”市民王先生问。

工作人员说,市民在租车时,要签署《公共自行车租用协议》,这份协议上有办卡、收费、服务时间等许多内容,市民办的时候要仔细读读。“协议中,作为管理方,要对公共自行车及其他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租车押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将统一用于公共自行车运营支出,还要对公共自行车保养和维修的义务。”

而作为租车人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租车后只能本人使用;对租用的公共自行车拥有保管义务,保证租用车辆的车况完好;不得恶意占用,一经发现将被列入系统黑名单。“自行车系统具有24小时全天候监控功能,对于损坏公共自行车的,要按相关标准赔偿,也可从诚信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

赔偿:标准很具体

在骑行中,一旦有个磕磕碰碰,赔多少啊?对此,公共自行车管理部门给出了明确的损坏、遗失赔偿标准,让市民做到心中有数。“像车座损坏或丢失的,每个20元;更换车胎的,每只48元;脚踏每只8元,车锁损坏的每套50元,整个自行车各个部门都有相应的赔偿标准,市民可以随时咨询。”工作人员说,这也是希望市民能爱护公共自行车。

一旦租车后发生丢失的,应第一时间拨打热线电话,24小时内携带租车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公司进行正式报失,租车费用截止时间为打进热线报失之时。租用公共自行车报失后,将按程序中止租车手续,结清租车资费,并给遗失者出具遗失凭证。“如5个工作日内车辆找到的,应携带原租车卡及遗失凭证至本公司,按车辆丢失时间,每日15元标准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同时根据报失车辆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如丢失5个工作日以上,确认无法找回的,按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金可从诚信保证金中扣除,差额现金或银行卡支付。

未来:或将纳入一卡通

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涉及到多个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正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建设、收费、路权等问题。在地方法规方面,已起草完毕关于长春市公共自行车行业的一些规章,拟推进列入长春市立法计划。

2016年,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便民工程,在2016年将全面推广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未来或将公共自行车系统纳入到一卡通“便民交通”工程中,将极大地方便百姓出行。

“长春54个站点 可租自行车”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