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三小区居民散养家禽 天天“练嗓”忒扰民

28.06.2015  10:15

近日,家住 长春 市大经路二三小区的张大爷碰到一件闹心事,他们小区有4户居民在室外散养鸡,不仅把小区内的草地啃得光秃秃的弄得到处是鸡粪,而且每天从早到晚大公鸡的“练嗓”声特别响亮,严重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26日上午,记者来到二三小区。没走几步路,记者就听到了鸡鸣声。记者发现,在4栋楼后的角落里,有4只鸡在小区内散步,鸡鸣声就是从那里传过来的。

张大爷说,这4只鸡是一家浴池内烧锅炉的师傅养的,这位师傅前些天还拿回了一些小鸡,小区内一共有4户居民散养鸡。照这样下去,小区以后都要变成农场了。

在张大爷的指引下,记者来到6栋楼下,地上零星可见鸡的排泄物,楼下的通道旁边堆满了各种杂物,一只母鸡躺在杂物中间一动不动。

在附近的绿化带里,有四五只鸡趴在里面,绿化带也被鸡用爪子刨得坑坑洼洼,露出了黄土。不远处停放的垃圾车下,一只白色的鸡正在悠闲漫步,看到路人经过也不躲避。

记者在小区内转了一圈,发现这些鸡无人看管,都被随意的散养在小区内,居民对此颇有怨言。

“鸡拉的粪便到处都是,臭气熏天,我们很反感。”张大爷说,这些散养的鸡经常在小区里晃悠,不仅很不卫生,而且也严重打扰了居民们正常的休息。“这些鸡从3时就开始打鸣,一只鸡打鸣,小区内所有的鸡都跟着打,吵得我没法休息,我今年75岁了,在家只要一听鸡打鸣声,我就精神紧张。”张大爷说。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全安街道塘子社区的网格长。她表示,针对二三小区居民饲养家畜,社区曾多次劝阻,但他们没有执法权,也只能是劝导业主自行处置这些家禽,如果业主不听从劝说,社区也无法强制执行。“我们会派工作人员再去小区内查看,尽量协调。”网格长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在畜禽禁养区内饲养畜禽和其它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的动物,准予饲养的宠物除外。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予以强制处理,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长春晚报 记者 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