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监守自盗 监控拍下犯案过程》后续

19.11.2014  16:08

  今年2月,本网刊登《银行柜员监守自盗监控拍下犯案过程》一文,报道了龙井市某银行储蓄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储户钱财的案件。日前,田某因职务侵占罪被龙井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

  田某作为银行职员,不专注于本职工作,而是把客户的账号当作发财的工具。2013年11月的一天,龙井市民周老汉独自到银行窗口办理取款业务,田某在交付其2000元现金之前,要求其再刷一次存折,再输入一次密码。周老汉离开银行后,田某以周老汉的名义填写了取款凭证,模仿周老汉的笔迹签上了名字,窃取了周老汉存折上的2万元存款。下班时,她将2万元钱偷偷放进自己的背包,带出了储蓄所。她用其中1万元还了信用卡卡账,并将另外1万元挥霍一空。

  今年1月13日,周老汉再次到银行取钱时发现,存款少了2万元,遂向警方报案。案发后,龙井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后发现,田某有作案嫌疑。在巨大的压力下,田某于当日下午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让储户输入密码,侵吞储户存款,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在归案后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