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采暖费多缴近十年 情况属实就能退

26.06.2015  11:28

李先生出示他两张供暖发票显示不同的面积和收费。 记者  李自强  摄

家住绿园区朝阳小区的李先生近日看到小区贴出了交2015年供热费的通知,想起自家在2010年办下产权之前,一直都多交了1.78平方米的采暖费。24日,李先生反映,他想知道多交的采暖费能否退回。

2010年,李先生拿到产权证,发现产权证上的房屋面积是58.95平方米,而他之前一直都是按60.73平方米的面积缴纳采暖费,多交了近10年500元左右。“钱不多,但按理应该能给退。”李先生说,为此,他曾到供热部门咨询过,但没给他确切说法,他就想知道多交的钱是否能退还。

记者看到,李先生缴纳采暖费的收据上写着 长春 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供暖总公司,记者联系了绿园分公司。一位男性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称,李先生的事情很简单,他可以拿着产权证到绿园分公司,按政府文件,情况核实后,会退他多交的部分。“为了方便居民,只要核实上报后,可以从今年的供热费里减了。”该工作人员说。

长春晚报记者 李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