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悦大酒店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被临时查封

06.12.2014  12:49

消防人员贴封条 消防供图

新文化报讯(记者 李威) 12月4日下午, 长春 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关大队的监督检查小组在对辖区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金悦大酒店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监督人员依法对其实施了临时查封。

监督人员在对位于自由大路的金悦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层婚宴大厅、二层三层餐饮包房、四至七层宾馆房间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为严厉惩治无视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大队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场对该酒店实施临时查封。

目前,该酒店负责人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的危险性,表示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迅速对存在的可燃材料进行拆除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长春消防有关负责人提醒经营单位,认真增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