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男子非法买卖老鼠药引起鼠药中毒被判刑

13.01.2015  13:46
    核心提示:12日,因鼠药中毒事件追查出的非法买卖老鼠药的席某某和何某某,二人被通化市通化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4年零6个月。

    买老鼠药是为了灭鼠,卖老鼠药为了赚钱,为何买卖关系的二人为何被抓了,这里到底有“什么仇什么怨?”12日,因鼠药中毒事件追查出的非法买卖老鼠药的席某某和何某某,二人被通化市通化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4年零6个月。

    家住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的居民席某某,为非法牟利,明知毒性强、烈性大的老鼠药不允许擅自出售的情况下,从一中年男子手中购买老鼠药8箱,并加价出售。2013年4月,家住通化县兴林镇兴林村村民何某某从席某某手中购买1箱老鼠药,共计100瓶。

    2013年4月至12月,何某某分别利用赶集在朝阳林场和光华镇等地加价出售老鼠药,并将部分老鼠药赠与亲属、朋友等。何某某先后出售老鼠药8瓶,发案后从其家中依法搜查扣押14瓶。席某某、何某某非法买卖老鼠药,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故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4年零6个月。

    新文化网(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