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社保局落实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机制

13.07.2015  11:35

中国吉林网辽源讯 日前,记者从辽源市社会保险局获悉,辽源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公布,从即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新政策办理当年缴费、待遇计算等社会保险业务,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据了解,新政策规定,对2015年1月份以后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划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其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分,每年增加0.15%;累计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每年增加0.2%;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部分,每年增加0.25%。

对2015年1月份以后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系数由1.2%调整为1.4%。

享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1995年7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起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记者 孙海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