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医院四大举措净化药品购销流程

02.04.2015  17:49

中国吉林网辽源讯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2015年,辽源市中医院在2015年推出四大举措,建立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从源头铲除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条件和土壤,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

建立完善机制,形成抵制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体系。医院成立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院长、书记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药品招标采购、验收、入库制度,严肃采购纪律,严格采购程序;进一步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医院相关信息,接受患者监督。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性。2015年年初即召开全院职工大会,院长就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动员部署讲话,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利用一切手段宣传造势,如张贴“九不准”宣传画,医院网站开辟“反商业贿赂”专栏,早交班、晨会组织学习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市卫计委领导等上级部门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为顺利完成净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重点部门监管,确保净化工作扎实开展。纪检人员针对易发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和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二次督导谈话,严肃政策纪律,警钟长鸣,防范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纪检、供应科人员与医药企业签署廉洁购销合同。认真落实《辽源市中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务求净化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进行自查自纠;对已掌握明显线索而没有进行自查自纠的个人,要进行重点教育,积极引导,并根据自查自纠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严格执行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在医院进行“统记药方”和送“回扣”的医药代表进行追查,对证据确凿的,上报主管部门处理。相关部门每月召开排查医药回扣问题分析会,定期对医药企业和医药代表落实廉洁协议情况进行评估,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通过上述举措做到有错自纠,有错必纠,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医药购销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王若竹 记者 孙海涛/报道)